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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报告(优秀6篇)

法院工作报告 篇1

  全省法院将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依法履职,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推进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落实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狠抓执法办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依法审理民商案件,保障市场有序竞争,促进社会诚信。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开展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犯罪专项活动,深化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建设,保障和实现胜诉权益。

  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管理,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落实司法改革部署,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积极稳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落实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认真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着力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行院庭长办案,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专项活动,促进严格公正司法,有效提升审判质效。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深化廉政制度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加强审判业务指导,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六是主动接受监督,增强司法公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对行政审判工作的专项审议,进一步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司法工作机制,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依靠群众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本次大会决议要求,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忠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院工作报告 篇2

  “国无法则人无矩,法不公则国不稳。”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信息量很大,全面展现了人民法院的工作,贯穿始终的就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这条工作主线。20xx年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公正司法是灵魂。明确指出,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报告强调的“各级法院对518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60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其中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等,都体现了公正司法。由此可见,人民法院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一切公民,不分民族、种族等,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人民法官必须要始终保持高尚的情操和伟岸的品格,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生活作风,在司法实践中紧绷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这根弦,一定要在审理每一起案件中,无论案件大小,无论当事人的社会地位高低,也无论案件有无干扰和阻力,都要严格依照法律公正审理、公正裁判。

  深化改革是保障。报告强调,司法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我们要敢于打破各种利益藩篱,勇于向自身开刀,动自己的“奶酪”,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提出了“配合中央有关部门继续推进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落实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等各项改革措施。由此可见,司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一环。比如,党的xx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省以下地方人民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其目的就是要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当前改革试点工作正在扎实稳步向前推进。我们相信,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司法的独立性、公正性、权威性一定会进一步增强。

  司法为民是落点。指出,政法工作做得怎么样,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是否有利于人民安居乐业。报告强调的“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522.8万件,同比上升5.7%。其中,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案件161.9万件,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教育、医疗、住房等案件149.4万件,民间借贷案件102.4万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21.9万件。”体现了保障民生司法为的原则。同时,在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等权利意识日益提高的今天,在网络时代瞬间聚集民意的推动下,传统的程序正义已不足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正因为如此,报告强调的“建立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推送案件流程信息,变以往当事人千方百计打听案件进展为法院主动向当事人告知,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必将增进群众对司法裁判的了解和理解,彰显法治的文明和尊严。

  法治的目的,是增加公众的安全感,让他们对未来有更稳定的预期。站在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上,人民法院接触社会最广泛、触及问题最深入,只有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开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局面。

法院工作报告 篇3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服务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廉洁广州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9164件、办结229621件,比上年分别上升15.02%和13.61%。其中,市中院受理47630件、办结42744件,分别上升19.95%和20.64%。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3193件、审结21201件,同比分别上升9.52%和6.75%。其中,市中院受理2684件、审结2440件,分别上升9.15%和6.83%。

  依法惩治犯罪。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一审审结杀人、抢劫、毒品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3970件,审结苏永胜重大入室抢劫案、胡伟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投注额达4840亿元的特大网络赌博案等案件。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判处罪犯297人。打击扰乱医疗秩序犯罪,审结广医二院伤医案、打砸伊丽莎白医院案等案件。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判处罪犯117人。惩治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网络电信诈骗等诈骗犯罪,判处罪犯260人。依法惩治贪污、受贿犯罪,判处罪犯165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53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25人。原白云农工商公司总经理张新华贪污、受贿近3.8亿元,一审被判处死刑。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判处罪犯128人,同比上升39.13%,其中属单位行贿罪犯35人,让行贿犯罪受到应有的制裁。

  严格刑事司法。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和罪刑法定原则,判处各类罪犯19869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481人、免予刑事处罚的53人;依法宣告8名被告人无罪。加强人权刑事司法保障,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严格执行审限规定,所有刑事案件均在审限内审结。严格把握减刑、假释条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9074件,其中裁定不予减刑、降低提请减刑幅度、不予假释的3299件,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推进“羊城金不换”帮教工程,完善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和判前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判处未成年罪犯871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343人。市中院“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社会观护制度”和黄埔区法院“庭审四感模式”分别获评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优秀事例和创新事例。市中院少年庭、黄埔区法院少年庭获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二、依法审理民事、行政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57449件、审结130486件、解决诉讼标的306.8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3.83%、12.11%和65.45%,其中通过调解方式结案52326件;受理各类行政案件6273件、审结5282件,同比分别上升74.83%和67.36%。其中,市中院受理民事案件28135件、审结24381件,分别上升16.03%和18.03%;受理行政案件2493件、审结20xx件,分别上升80.13%和51.17%。

  注重保障民生。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451件。加强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程序的衔接,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1963件。规范适用赔偿标准,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0652件。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审结医疗纠纷案件288件。贯彻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中院审结的孟健诉养生堂产品质量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加强涉房屋买卖、租赁、物业服务等纠纷案件审判,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2533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注重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维护公平诚信的交易秩序,审结商事纠纷案件47009件,其中涉外涉港澳台纠纷案件892件,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审结破产案件29件,化解企业债务32.34亿元。市中院依法审结民安证券、国民信托破产案,推动成立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被最高法院指定为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2949件,结案标的184.2亿元,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注重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对核心技术、新兴产业和知名品牌的司法保护,依法制裁和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促使智力成果的价值实现。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490件,约占全国的1/12。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最高法院给予肯定。全国人大会决定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注重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一审审结行政案件3489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行政行为的671件,占19.23%。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3件,决定予以赔偿228万元。加强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与执行,依法裁定准予执行4486件,不准予执行488件。开展行政案件点评活动,提出司法建议331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加强执行工作,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72169件、执结62665件、执结标的118.1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4.48%、14.05%和22.92%。其中,市中院受理4398件、执结4071件、执结标的22.30亿元,分别上升14.83%、16.65%和36.78%。

  加大执行力度。创新网络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机制,通过房管、车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配合,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19317人次、限制出境187人次、罚款20人次、司法拘留244人次、追究刑事责任7人。推行全市法院涉诉资产网络拍卖机制,成功拍卖标的922个,成交总额10.23亿元,增值率8.83%。

  注重执行效果。实行精细化管理,运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法,提高执行质效。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执结涉民生案件8474件,执结金额15.48亿元。运用债权转股权、转让无形财产、整体拍卖,提高执行财产变现率。加强释法教育和执行和解,促使6849件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1947件案件达成和解。

  推进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机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438人次,涉及案件2212件,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自动履行义务的案件193件。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接,让失信被执行人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交通出行等方面受制约。

  四、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公正司法

  积极稳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推行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市中院设立电子商务、环境资源案件合议庭。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白云区法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量刑规范化工作示范联系点。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审结案件2069件,结案时间平均为7日。推行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庭审公开、文书公开,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增人民陪审员1513名,建立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机制。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7463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83.90%。深化诉前联调工作机制,调处纠纷26407件,省法院向全省推广我市经验。推动涉诉信访改革,落实“诉访分离”,处理群众来信3387件、来访4408人次。建成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实现信访人与最高法院法官“面对面”沟通。

  创新阳光司法机制。推进立案、审理、裁判、执行信息网上全程公开。在全省率先开通全市法院庭审网络直播统一平台,直播案件1996件。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31489份,公布数量居全国前列。我市司法公开工作多次得到最高法院肯定。推进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建设,发布审判白皮书,与媒体合办法制宣传专栏,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推进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联合出版《金不换说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读本。市中院和越秀、海珠、天河、白云区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扬。

  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益。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实行网上立案,推行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民事诉讼文书。落实司法救助,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804万元,确保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发放司法救助金490万元。实现12368诉讼服务两级法院全覆盖,主动发送诉讼信息324128条,及时回复当事人信息97349条,涉各类案件33263件,群众满意率97.6%。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开展巡回审判,推行法官进社区,促进矛盾就地化解。

  五、完善监督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规范立案、庭审、评议、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发挥二审、再审功能,审结二审案件24542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138件;审结再审案件300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116件。完善审判质效评查机制、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评析制度,市中院对9743件案件实行自查,对548件案件和64场庭审活动实行集中评查,针对存在问题抓好整改。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监督,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85%。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会对诉前联调工作、20xx年度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及时报告落实情况。配合市人大会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活动,报告了行政审判、司法改革、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实施等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实行每半年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做法,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评查案件。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353名代表提出的497条意见和建议,逐条研究、逐一回复,推进工作。向市人大会报告20xx年度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市中院主办的4件建议代表均表示满意,并被评为20xx年度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办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93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37件。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随案发放监督卡等形式,广泛接受党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律师、当事人和新闻媒体监督。尊重和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依法履职,会签并认真执行《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若干规定》,注重听取律师意见改进工作。

  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廉洁司法

  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和纠正“四风”问题,市中院领导班子提出的26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开展“六难三案”整治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细化33项整治任务,认真整改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对全市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进行审务督察,切实纠正存在问题。严格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廉政纪律学习教育,从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加强业务建设。开展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题培训,推行法官导师制、案件点评制,组织培训301期11410人次。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和学术讨论活动,注重成果转化。在全国法院第26届学术讨论会上有21篇论文获奖,市中院和天河区法院获评组织工作先进奖。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监督指导,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南沙区法院南沙人民法庭获评全国“工人先锋号”,从化市法院吕田人民法庭获评全国法院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加强案例指导工作,越秀区法院审理的李健雄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创先争优、领潮争先意识,营造秉公执法、奋发向上的氛围。全市法院97个集体、463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市中院知识产权庭荣立集体一等功、彭亮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天河区法院陈宗桢法官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审判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审判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主审法官及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等改革措施有待深化;队伍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xx年,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严格司法,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严格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依法惩治犯罪活动,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公益诉讼审判,提高执行工作实效。加强审判管理监督,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二是推进司法改革。围绕“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要求,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审委会委员办案制度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探索立案登记制改革,保障当事人诉权。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及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三是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水平,加强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公开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研究办理相关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

  四是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司法救助机制,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组织法官进社区,深化诉讼调解和诉前联调工作机制。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院方针,深化作风教育,认真整治“四风”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每一名法官就职时必须宣誓忠于宪法和法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监督查处机制,确保司法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我们将全力捍卫这一生命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代表大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法治广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法院工作报告 篇4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各界支持下,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依法履行职责,立足司法为民,坚持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9950件,办结207487件,比上年分别增长3.35%和0.71%。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39715件,办结35438件,同比分别增长1.46%和0.31%。

  一、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1176件,审结19860件,同比分别下降9.89%和11.56%。其中,市中院受理2459件,审结2284件,同比分别下降12.34%和12.32%。

  依法惩治犯罪活动。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判处各类罪犯2422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2653人、免予刑事处罚86人。依法打击杀人、抢劫、盗窃、贩毒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以及走私、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市中院审结黄建堂等4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李传柱等6人集资诈骗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法从严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环境资源、恶意欠薪、网络诈骗、醉酒驾车等危害民生犯罪,判处罪犯2175人。市中院刑二庭获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突出打击职务犯罪。加大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力度,判处罪犯374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有17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55人,重刑率为41.44%,同比提高6.72个百分点。市中院依法审结了李治臻、黄志光等一批贪腐大案。严惩涉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领域渎职犯罪,判处罪犯45人。

  加强人权刑事司法保障。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在全省率先实施庭前会议、证人出庭作证和强制医疗等制度。推行量刑规范化,确保量刑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格把握犯罪构成要件,对不构成犯罪的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市中院实行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和裁前公示制度,依法裁定减刑假释6843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未成年罪犯非监禁刑适用率达44.25%。推进市中院“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建设,探索和促进未成年罪犯帮教工作的开展。我市少年审判工作得到最高法院领导批示肯定。

  二、依法开展民事审判,服务民生和经济发展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38316件,审结116388件,同比分别增长6.64%和4.86%。其中,市中院受理24247件,审结20656件,同比分别增长18.39%和17.87%。全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结案标的185.44亿元,同比增长28.39%。

  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依法维护和谐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8305件。黄埔区法院家事合议庭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加强劳动者权益和企业用工权益保护,妥善调处12393件劳动争议案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农民工1.11亿元欠薪通过诉讼得以追讨。依法保护交通事故受害方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审结此类赔偿纠纷案件9648件。依法化解医患矛盾,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审结医疗纠纷案件266件。

  依法审理商事案件。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审结各类商事纠纷案件15543件。市中院调处“广之旅”股权纠纷系列案,引入案外人参与调解,促成各股东达成和解协议,使近十年的公司控股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市中院增设金融审判庭,各基层法院分别设立金融审判庭或金融合议庭,加强金融审判,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8204件,保障金融市场安全运行,促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2527件。依法稳妥推进破产、清算案件审判,审结破产、清算案件29件,清理企业债务8.41亿元。

  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励自主创新,规范市场竞争,促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498件,同比增长14.39%。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市中院审结广药集团诉加多宝公司虚假宣传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天河区法院获评广州市保护知识产权市长奖。

  依法审理涉城乡发展案件。审结涉“三旧”改造、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拆迁等各类房地产纠纷案件17897件,妥善审理涉潭村城中村改造搬迁、广州国际金融城拆迁等案件,促进群众居住权益和城市建设共赢。依法保护城乡生态环境,审结涉环境污染案件13件。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审结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相邻纠纷等案件414件。

  三、依法开展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588件,审结3156件,同比分别下降11.36%和16.29%。其中,市中院受理1384件,审结1323件,同比分别下降22.60%和23.30%。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审理涉土地征收、“两违”整治、公积金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案件。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121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的294件,占13.86%。加强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和执行,对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3177件案件裁定予以执行。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9件,决定予以赔偿金额110万元。

  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畅通“民告官”救济渠道,市中院通过提级管辖、指定管辖,实行司法审判与行政区域适当分离。推行协调和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368件行政案件当事人因和解而撤诉。市中院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组织行政案件点评活动,提高司法建议针对性,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依法开展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63040件,执结54947件,执结标的96.1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21%、下降0.31%、增长17.26%。其中,市中院受理3830件,执结3490件,执结标的16.3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48%、8.86%和37.62%。

  强化执行工作措施。推进执行精细化管理,运用督促执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手段,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予以司法拘留、罚款、限制出境468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12842份,向社会曝光637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着力清理被执行人为党政机关的执行案件,共执结403件,结案率为98.77%。

  发挥执行联动功能。与公安、国土房管、工商、银行等部门建立调查执行财产网络系统、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和信用惩戒机制,提高执行实施联动水平。天河区法院协调国土房管、规划、教育、街道等各方力量,执结涉案标的1.2亿元的“金钥匙”学校教育储备金系列案,执行到位金额达1.1亿元。

  五、完善便民措施,落实司法为民

  完善诉讼服务措施。市中院制定《关于开展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将确保公正司法、完善便民机制作为重要内容。提升立案窗口服务水平,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1965件,探索要素式裁判方式改革,提高审判效率。市中院实现诉讼档案电子文件网上查阅,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查阅档案;开通“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在全国率先采用“一对一”人工服务,做到办案信息“主动告知”,当事人“有问必复”,当事人反映的12741条信息得到及时处理,满意率为99%。发挥人民法庭、巡回办案点和社区法官工作室作用,促进矛盾就地化解。依法化解信访问题,处理群众来信3037件、接待群众来访4224人次。认真落实《律师法》和相关规定,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保障。加大司法建议力度,发出司法建议536份,促进相关部门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调解工作。坚持“合法、自愿”和“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各个环节。通过调解撤诉方式办结各类案件49854件,解决争议标的45.33亿元。市中院加强诉前联调指导工作,全市通过诉前联调机制调处纠纷31722件,调解成功27643件,调处标的11.37亿元,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98.98%,最高法院发文予以肯定。

  落实司法救助。为经济确有困难的4209件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用1181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对于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协调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推动司法救助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共向375名刑事被害人和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533万元,避免他们因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陷入困境。

  六、推进审判管理监督,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推进审判管理。市中院制定《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三年规划纲要(20xx-20xx)》,促进审判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提升办案质效。开展案件质量讲评活动,推行二审发改案件评析制度,加强案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越秀区法院获评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建立积案防控长效机制,全市法院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达99.84%。市中院强化审判监督,依法纠正原审确有错误的裁判,审结二审案件20987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1687件;审结再审案件279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82件。

  推进司法公开。全面落实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六公开”,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全市法院上网公布裁判文书85761份,公布数量全国领先。市中院审判法庭全部实现庭审活动录音、录像和记录“三同步”,做到庭审网络“天天有直播”,推动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实行庭审网络直播。市中院开通官方微博,关注人数超过9万。推进法制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开展法制宣传活动585次,举办“法庭开放日”59次,引导公众增强法治意识。我市司法公开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的肯定。

  接受各界监督。市中院向市人大会和有关委员会报告诉前联调、代表建议办理、试点设立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以及仲裁法实施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市中院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参与案件“判前评议”、调解和执行等活动215人次。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市中院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38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2件。接受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监督。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5407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89.81%。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市中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深入查摆“四风”方面的问题,提出并落实26项整改措施,建立健全28项规章制度,构建防治“四风”的长效机制。加强调研工作,市中院完成32项重点调研课题,形成相应工作制度。探索法官职业化新路子,越秀区法院被指定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管理改革试点法院,花都区法院开展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加强办案绩效考核管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教育培训,举办各类业务培训184期12573人次。推进文化建设,萝岗区法院被评为全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加强廉政建设,开展“筑牢防线”系列教育活动,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筑牢反腐保廉防线。市中院获评全市廉洁文化进机关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院84个集体、394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天河区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花都区法院获记集体一等功,市中院陈海仪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市中院认真履行对基层法院干部协管职责,对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做好对基层法院的工作帮扶,选派法官相互挂职锻炼,组织资深法官巡回授课,举办专项业务培训。协助基层法院改善执法物质条件,积极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反映,帮助基层法院解决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物质装备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指导机制,根据需要恢复、新建人民法庭。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作中的应用。

  各位代表,正是有了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全市法院才得以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审判任务重、办案压力大的问题仍然较突出,法官经常加班加点办案;审判质效需要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效果有待提升;执结案件标的实际到位率为68.63%,尚有部分案件未能得到完全执行;审判作风、工作作风需要进一步改进,司法为民便民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20xx年,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和本次人大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新型城市化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审判工作。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依法正确履行审判职责,狠抓执法办案,依法公平公正处理好各类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活动,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提高执行工作效率,为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中央和上级法院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的落实。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程序,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探索试点设立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三是落实司法为民。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加强诉讼指引与帮助,加强调解工作,加强司法救助,推进“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和诉讼档案电子文件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两级法院全覆盖,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司法为民的温暖。

  四是深化司法公开。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和庭审活动录音、录像和记录“三同步”,建设两级法院庭审网络直播平台。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依法可以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加强司法宣传,完善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建设,加强与公众联系互动,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让司法案件经得起事实、法律的检验。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深化市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基层法院深入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探索完善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人民满意是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新型城市化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法院工作报告 篇5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强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xx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法院工作报告 篇6

  牢固树立文明效能权威的执行理念,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解决“执行难”问题

  20xx年,全市法院深化执行改革,精干执行队伍,完善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602件,执结2277件,执结率为87.5 1%;执结到位标的额6078.7 1 万元。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0件,执结73件,执结率为91.2 5%,同比上升5.33个百分点,执结到位标的额2800多万元。

  (一)建立三个执行联动机制。全市法院利用执行案件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建立起上下两级法院共同执行的联动机制;借助工商登记、房地产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项目管理、金融等部门的配合,建立起外部相关部门配合执行的联动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会人员、德高望重人士等协助执行,建立起参与执行的联动机制。如农行岷县支行与岷县某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纠纷案,被执行人的抵押房地产依法处置后,其法人代表拒不搬迁并让其亲戚搬进居住以对抗执行,还扬言要炸毁厂房,杀死执行人员,中院启动联动机制,在岷县政法委及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下,组成80多人的执行队伍,强制搬迁,使案件圆满执结。20xx年,全市法院及时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共执结案件205件,执结到位标的额530万元。

  (二)完善三个执行威慑机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查封或扣押的财产、暴力抗拒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完善了法律强制威慑机制;实行执行敦促令,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对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完善了媒体曝光威慑机制;对非法干预或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完善了社会监督威慑机制。20xx年,全市法院共依法强制执行案件417件,其中拘留67人、拘传79人、罚款13人。

  (三)用活三个执行方法。提级执行:20xx年上半年,中院对基层法院历年的“执行难”案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110件,经研究决定:纳入监督执行的43件,已执结38件;指定执行33件,已执结28件;对基层法院确实难以执行的案件逐步由中院提级执行,已提级并执结25件,同比上升257.1 4%。巡回集中执行:改变过去“单案”执行的做法,按被执行人的住址,确定执行路线,达到走一路执行一片的效果。执行和解:采取担保执行和解、抵偿质押执行和解、代位履行和解等执行和解措施执结案件1075件,占执结数的47.2 1%。

  (四)加大三个工作力度。加大执行监督协调力度。中院完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重大事项报告的执行监督协调制度,将执行难度大的案件作为院长督办案件。如白某与白某某、通渭县某乡政府人身损害赔偿案,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致使白某多次上访,中院将该案作为院长督办案件,使该案得以执结。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凡有条件执行的财产刑都依法予以执行,同时对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如判处了财产刑,有条件执行而未执行的,不予减刑、假释。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对重大疑难或社会关注的执行案件或强制执行的案件等及时宣传,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20xx年9月3日,中院首次召开执行款物发放大会,公开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物2408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