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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合同范文(汇总10篇)

建筑装饰工程合同范文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龙岩华云科技有限公司大厅及办公室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龙岩市九一南路华云科技有限公司

  3、承包范围:详见预算单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6、工程质量: 合格

  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 小写:50000元整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2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一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 黄大军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付合同价款的 60 %为材料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5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5 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新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2、凡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应提前提交材料样板,由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如甲方需变更主材,需双方签证认可后再投入使用。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2、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2 份,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

  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建筑装饰工程合同范文 篇2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甲方委托乙方承包下列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工程建设的 顺利进行,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施工地点:

  3、 工程总造价(大写): 承包方式: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乙方在收到首期预付款后三天内开工,全部工程在 日内完成,即自20 年 月 日开工至20 年 月 日竣工。

  2、凡遇风水、冰冻、高温等自然因素影响施工进度的,按实际天数顺延工作日。

  第三条、工程款的拨付与结算:

  1、 装饰工程款按四期拨付,按以下栏目进行:

  第四条、设计变更:

  1、 如本工程设计变更而项目增加部分,甲方应签定增补单, 根据增补但规定的付款期限进行拨款。

  2、 如本工程由于设计变更或甲方要求项目减少部分,甲方可 根据补充协议,在第二期进度款中一次性扣除。

  第五条、在甲方代表认可签字或附加说明后的本工程的设计及预算方案,可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具有同样的法律效用。

  第六条、甲方责任:

  1、 本工程开工前,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清理,运输道路、电 源、水源的接通等一切准备工作。

  2、 负责办理在工程所在地一切有关本工程施工前需办理的 施工手续。

  3、 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 证乙方正常施工。

  4、 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第七条、乙方责任:

  1、 在不影响甲方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组织施工。

  2、 组织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 案、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3、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设计和预算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和交付使用。

  4、作好施工安全和保卫工作,加强工程管理,谨防事故发生。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操作规程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5、施工内容按照预算清单及施工说明要求施工,材料进场搬运费、垃圾袋装后清理出酒店外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己方全权负责。其次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谨防设施损坏和失窃事故发生。

  6、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注意施工安全。 第八条、竣工验收:

  1、 合同范围的工程项目按规定竣工后,乙方应在三天内要求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时给付相应的款。

  2、 甲方验收后方能入住。

  第九条、质量保修:

  1、 双方客户可享受一年质保(不包括人为损坏)

  2、 单包客户属甲方自供材料问题有偿维修,施工问题免费维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 工程质量不符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由乙方无偿修理且给 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作经济赔偿;

  2、 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合同及附件的规定,每逾期一天,按 工程价款万分之三偿付甲方违约金;

  3、 甲方未能按时验收或因其他原因而使竣工期得以顺延,应 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4、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发生的质 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5、 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不按要求而推迟验收,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万分之三偿付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第十一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1、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 合同自双方签订后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附则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建筑装饰工程合同范文 篇3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

  乙方:

  二、工程名称:

  三、工程范围及工程量:

  四、甲方要求: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工程总造价:(详见预算表)

  七、工期:由20xx年 月 日始至20xx年 月 日竣工。若开工日期延误,以此顺延。

  八、双方责任:

  1.乙方按设计要求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切实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施工。

  2.甲方应按双方协议范围支持乙方施工,保证水、电、通道、场地畅通稳定。

  九、工程延期:

  1.由于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无法施工,工期顺延。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期,工期顺延。

  十、工程验收:

  1. 甲方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并限期令其改正,但不得以此终止合同。

  2.以有关国家标准做为验收依据。

  十一、工程结算:

  1.乙方进场前甲方预付工程款为工程总造价的%。

  2.乙方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进度款为工程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后付工程总造价的。

  十二、工程维修:

  1. 工程保修期2年,在保修期内,确因乙方施工不当或在正常使情况下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应马上维修。

  2. 由于不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不属保修范围,采用有偿维修方式。

  十三、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付甲方日千分之二的罚款。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或工程结算延误,甲方应向乙方付日千分之的罚款。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而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签字后生效,至工程结

  算后失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建筑装饰工程合同范文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可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报价书及效果图、施工图显示的工作内容

  1.4承包的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08月01日开工,于20xx年09月08日竣工。

  1.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质量评估合格标准。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叁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贰份,并承担设计图纸的相关费用,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2指派徐曼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 更、登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张耀刚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和《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YJG33—97)等国家、省制订的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延续;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解到验收通知七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报价单以外零

  6.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5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凡由乙方采够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一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500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

  9.2由于乙方的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

  9.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9.5因乙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节。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报价书内容包括二楼室内、走廊装修、一层办事大厅装修、楼梯间装修及装修部分照明、开关、插座等项目。

  11.2报价书中约定的材料必须有国家环保认证书,进场后须经甲方验收后使用,否则该批材料不合格处理。 11.3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11.4保修期为一年。

  11.5水电费按决算价的0.5%扣除。

  11.6对居民的财产造成损坏者,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7报价单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2.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 施工图纸说明

  2、 工程项目一览表

  3、 工程预算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装饰工程合同范文 篇5

  发包人:(甲方)

  设计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室内装饰设计(具体内容详见第一条),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

  前 言

  鉴于甲方的本设计项目由甲方具体实施,为此由甲方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全面实施指导、督促、确认、签收。甲方指定 先生/小姐为本设计项目之甲方代表。甲方表示同意。

  为有利本项目设计工作顺利实施,乙方委派 小姐为本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甲方人员的沟通、协调工作。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第一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资料,完成本项目设计(方案至施工图)。 样板房及面积:

  第二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三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 本合同自甲方合同定金到帐日作为合同起始日期起算。

  2. 乙方于各设计阶段完成后进行请款,同时交付相应发票,甲方按付费时间支付各阶段设计费;若乙方提交设计文件 3 个工作日内,甲方未作书面确认或书面回复修改意见,视为自动确认。

  3. 在提交最后一部分设计文件的同时结清95%设计费,留5%尾款,至本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天内支付;如果甲方竣工手续不齐,按工程队施工结束后10天内支付。 4. 本合约设计费详见《设计费估价单》,实际设计费按估算设计费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 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6. 此费用不包括模型制作,不包括施工蓝图。 7. 此合同总价为人民币计价,包含税金。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3.1成果要求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甲方负责到有关设计院盖章及各项协调工作。安排施工图交底会议;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5.1.2甲方由于营销等原因变更委托设计项目已确定的风格、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项目由于甲方自身原因暂停或暂缓后重新启动,甲方应支付暂停或暂缓前乙方实际已设计工作的费用,乙方应根据变更的设计内容向甲方追加设计费,具体应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由于营销等原因,终止项目或部分项目进行,应按照乙方实际已设计的工作进度支付费用。如概念设计阶段终止项目,则支付合同总价的40%设计费;如方案深化阶段,方案经甲方确认后终止项目,则支付合同总价的80%设计费;如方案深化阶段,方案未经甲方确认后终止项目,则支付合同总价的60%设计费;如施工图阶段,甲方未开展工程,则支付合同总价的95%设计费。

  5.1.3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并对其负责。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有权要求甲方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

  5.2.2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5.2.3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5.2.4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5.2.5在设计合作期间,乙方提供现场服务四次,包括沟通方案、施工图交底、提供现场指导及项目验收。如甲方要求乙方额外增加出差次数,甲方负责乙方交通、住宿费。包括 主要设计师的机票、住宿费(五星级)及相关的交通费用,另需收取设计师出差按天计算的人工费用,按时报销。乙方应提交有关收据供甲方核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违反合同约定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同期发生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相关上级不审批本设计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按第四条及第5.1条规定支付已完成内容的设计费。

  6.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免收受损部分的设计费,还应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上限为本合同全额设计费。

  6.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对已经确认的设计成果提出由于成本限制方面等因素需对设计做30%以上的调整,甲方应支付设计调整费用给乙方;

  6.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需更换设计材料应得到乙方书面确认;甲方施工队在没有得到乙方书面确认情况下随意更换设计材料而影响设计效果应由甲方承担该责任。

  6.6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同期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7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其它

  7.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2甲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7.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灯具等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甲方需要乙方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7.4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设计费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阶段性成果及最终成果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具有合理使用权。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计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或其它合法权利,否则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如因甲方资料产生的侵权,与乙方无涉。

  7.5甲方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甲方支付。

  7.6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7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8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7.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10其它约定事项:不含于本合同之服务项目

  7.10.1 建筑项目之全套设计服务及标单。

  7.10.2 智能化系统设计。

  7.10.3 图签、消防及报批。

  7.10.4 消防点位图。

  7.10.5 全案或部分案件之预算分析。

  7.10.6 水、电、风系统图设计,机电设计图。

  7.10.7 材料估算及标单。

  7.10.8 软装采购及现场布置。

  7.10.9 建筑外立面

  7.10.10 施工蓝图

  7.10.10 以上项目如需乙方完成,双方另签合同。

  第八条 合同生效、终止

  8.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8.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3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贰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双方有变更,另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甲方)名称: 设计人(乙方)名称:

  年月日:

建筑装饰工程合同范文 篇6

  承包方(全称):

  分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方和分包方双方就分包建设工程装饰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分包工程概况

  1.1分包工程名称:

  1.2分包工程地点:

  2.分包范围与分包方式

  2.1 分包范围:施工图纸内劳务分包工程的施工。包括辅材的采购与检验试验,分包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竣工清理,竣工验收,售后服务,以及承包方代表书面指令施工范围和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履行合同和满足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的规定所涉及的其他工作与服务。

  2.2 分包方式: 包工包料

  3.分包方提供的资源

  3.l为保证分包工程的实施,分包方应提供的所有材料、机械设备及施工工具,分包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所有材料、机械设备及施工工具处于良好的状态,以利于施工。

  3.2 分包方提供的所有机械设备及施工工具应符合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外来施工单位机械设备及施工工具的各项规定及承包方对于分包方提供机械设备及施工工具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3.3 分包方于开工_____日前向承包方提交符合承包方要求的施工详细计划;

  3.4 分包方于每月的 日之前向总包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

  4.质量标准与各项价款

  4.1 外 部:飘 窗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空调百叶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飘 板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房屋内: 顶 部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价款:________________; 阳 台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款:________________; 楼梯间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________________。

  所有合同价款的追加(包括重大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均建立在发包人同意追加并支付的基础上。分包工程税费由分包方自行缴纳,向承包方提供完税证明。

  如分包工程质量达不到该标准,分包方向承包方交纳分包工程总造价的10 %,作为质量违约金。

  5.双方驻工地代表

  5.l 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承包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给分包方所需指令、标准、图纸并履行其它合同约定的义务。最终结算文件需经承包方盖章确认方可生效。

  5.2 分包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分包方驻工地代表工作:分包方代表被视为有权按承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计划、承包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和承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确认工程量和工程结算金额。

  6.工程变更

  6.1 根据承包方的指令变更

  承包方可发出指令要求变更,没有承包方的指令分包方不得作任何变更。

  6.2 变更价款及支付

  分包方应在收到承包方的变更指令后三日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 分包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 分包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分包方提出适当的价格,经承包方确认后执行。

  分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的变更指令后三日内不向承包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因工程变更而导致工程价款减少的情形除外)。

  7.保修

  7.1 保修范围: 分包方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

  7.2 保修内容: 因分包方施工或提供的设备、附件等产品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7.3 保修期:分包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贰年,质量保修期自总包工程经发包人竣工验收之日起算。分包工程质量保修期国家标准高于贰年的,执行国家标准。

  7.4 保修工作:

  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分包方应当在接到承包方发出的保修通知之日起4小时内(特殊情况根据承包方要求而定)派人保修。分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承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支付的修理费用由分包方负担,由承包方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补足。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分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承包方或发包人组织验收。

  8.工程款的支付与履约担保

  8.1 分包方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承包方,经承包方审核后,承包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到帐工程款,按 %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好工程结算手续后30天内支付 %,留 %作为保修金,等 年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业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8.2 分包工程的质量保修金为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 %,分别从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尾款中扣除。工程通过承包方验收后,承包方将扣除保修费用后的剩余保修金支付给分包方(分包方不计取利息)。

  8.3 对于分包方应向承包方交纳的违约金、罚款等款项,承包方有权从分包工程款中扣除,但不排除采取其他方式。

  8.4 履约担保:分包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 %,分别从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尾款中扣除;在分包方按政府部门及承包方要求交齐竣工档案资料、分包工程通过承包方竣工验收达到质量标准后,承包方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分包方。

  9.争议的解决方式

  承、分包双方在解释和履行分包合同时如果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在协商开始后28日内不能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分包合同自协议书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分包合同正本壹式贰份,承、分包双方各执壹份。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承包方代表:(签字) 分包方代表:(签字)

建筑装饰工程合同范文 篇7

  建筑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项目及施工期限:

  二、工程总造价(大字)

  三、质量标准:依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验收技术规范办理,施工中双方应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竣工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上造成不合质量要求而发生返工费用,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负责,甲供材料造成的由甲方负责。

  四、材料供应,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甲供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到场,并由乙方认可,由甲方支付材料总价,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及安全文明施工。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好各项施工准备手续,做到施工现场路通、电通、水通。

  2、施工途中甲方提出工程变更,应有有关部门批准。并由甲方签发变更通知书。变更造成的增加工程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由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造成的由乙方负责。

  4、本工程设计、预算如有增列项目或差错,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审合修正,竣工结算时以工程决算为准。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订盖章生效,至工程验收合格、款项结清后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装饰工程合同范文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承接的清远市碧水康桥小区3#、4#、5#、7#、10#、11#楼工程项目的±0.00以上的砌体、装饰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分清双方的义务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经过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地点:清远市新城E12#区(原新城西14#区)

  第二条、承包范围和内容:3#、4#、5#、7#、10#、11#楼±0.00 以上的砌体、内墙批荡、外墙砖装饰工程:内容为按建筑施工图纸、清远市通病措施、设计变更及施工规范规定来完成本工程的砌体、装饰工程,(砌体工程包含:墙体砌筑门头窗头、拉结筋、电梯井内构造柱、横梁,门头窗头板(梁)的施工,卫生间、露台捣反水。窗头素混凝土压顶施工,阳台、露台及屋面高度300mm以下的返挡水钢筋砼墙施工等在内;装饰工程:除住户内的天花批荡、住户内的楼梯地面找平层,其余的按建筑施工图纸、清远市通病措施,各栋建筑外边线以外宽度500mm内的散水坡或小沟施工等在内)。

  第三条、承包方式:(甲方一定要提供各栋楼层主轴线给乙方,乙方不负责主轴线),乙方以包工、包施工员、包放线工作,包管理、包提升笼的驾驶人员、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砂浆机、包斗车、包施工所需的移动配电箱及电览,不包主材和大型机械、不包施工中所需用的水电费。

  第四条、施工方法:本工程的砌体、装饰工程分为4期施工,即3#、4#楼为第一期,7#楼为第二期,5#楼为第三期,10#、11#楼为第四期。

  第五条、施工工期:

  1、第一期工程从 20xx 年 10 月 16 日起至 20xx 年 01 月 15日止,总工期为 90 天

  2、第二期工程总工期为 120 天,开工开始日期另议。

  3、第三期工程总工期为 150 天,开工开始日期另议。

  4、第四期工程总工期为 100天,开工开始日期另议。

  第六条、承包单价:本工程的单价为综合单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 柒拾陆元伍角整 (¥ 76.5 元),(如乙方对5#楼不施工时,其余的3#、4#、7#、10#、11#楼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综合单价中扣除8元/m2 为乙方结算单价)本工程的综合单价为完成本合同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赶工工资、加班工资、提升笼驾驶人员工资、管理费、工伤费、个人安全保险费,文明施工费、平安卡费、暂住证费、损耗材费、各种小型电动机械费、手工具费、斗车费、施工所需的移动配电箱及移动电缆费等的一切费用在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要求调整单价和增加其他费用。

  第七条、结算方法:本工程以实际完成竣工的砌体、装饰工程能达到验收标准,按各幢各层(工程量按广东省土建定额规定计算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的总和乘以第六条规定的承包综合单价计算。工程结算由乙方编制,并于本工程竣工后的二十天内送交甲方;甲方须于收到工程结算之日起的十五天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逾期未提出修改意则视甲方已认可乙方编制的工程结算。

  第八条、付款方式:施工期间,工程进度款按月进度结算,乙方在本月25日以书面形式将本月的工程进度报上甲方审核,并由甲方于次月10号前按结算款额的80%拨付进度款,各期工程完成竣工后付至总价款的90%,余下10%于该工程结算认可后的一个月内付清。

  第九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收集和签证。

  2、负责提供本工程施工的塔吊二台,5#楼人货施工梯一台,3#、4#、7#楼各栋一台钢井架,10#、11#楼各栋二台钢井架,(其余的由乙方完成施工所需要)。

  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4、负责工程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与开发商、监理、设计及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

  6、负责外墙综合脚手架工程。

  7、负责将临电安装到每栋,并在各栋每层处设置一个固定配电箱。

  8、负责将临水提供材料到各栋各层由乙方负责每栋每层管道和阀门安装。

  9、根据乙方提供的《月进度计划》和《材料购进计划》采购材料。

  二、乙方责任:

  1、根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纸的要求,编制详细的《月进度作业计划》和《材料购进计划》。并于前一个月的二十五日前上报甲方。

  2、严格按施工图纸、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月作业计划的要求进行施工。

  3、负责工人住宿工棚及生活所需要的水电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

  4、施工机械:除甲方提供机械外,其余的由乙方自带施工所需的移动配电箱、电缆。

  5、负责施工期间各栋各层做到工完场清的文明施工标准。

  6、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合理指挥和管理。

  7、以书面形式指派一名现场负责人,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事务。

  第十条、停工误工:

  1、因自然灾害、停水、停电造成的停工,甲方不给予补尝,工期顺延因自然灾害造成工程损坏的修复,费用由甲方负责。

  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工期不予顺延,如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停工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甲方超过合同约定一个月以上不付工程进度款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误工损失由甲方负责;已完成的工程按合同约定结算。

  第十一条、材料的采购、保管和使用;合同约定由乙方包料的由乙方自行采购、保管和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均由甲方采购和保管,使用时由乙方从甲方领用;材料一经领出,乙方应及时使用,一时无法用完的材料,乙方应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

  1、质量:乙方所承包施工项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达到优良等级标准,在检查中,甲如发现乙方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提出整改,乙方应及时返工整改,乙方施工完成上一工序时,要立即进行自检,符合质量要求再通知甲方,由甲方组织监理、开发商和职能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工程能达到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工序施工。如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和各工序有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的问题其返工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2、安全:乙方必须遵守《建筑法》,遵守国家有关部门所规定的安全施工政令、条规,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

  3、安全事故费用责任:甲方设施一定要验收合格再提供乙方使用,发生安全事故费用在5000.00元以下的由乙方负责,在5000元以上并且超出部分的由甲方负责60%费用、乙方负责40%费用。

  4、文明施工:乙方必须遵守《建筑法》,遵守国家有关部门所规定的文明施工政令、条规,场地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其它材料必须要堆放整齐。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装饰工程合同范文 篇9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可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报价书及效果图、施工图显示的工作内容

  1.4承包的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20__年月日开工,于20__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质量评估合格标准。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叁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贰份,并承担设计图纸的相关费用,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2指派徐曼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张耀刚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

  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4.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300—88)和《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3—97)等国家、省制订的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延续;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解到验收通知七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

  (报价单以外零

  6.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并在15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凡由乙方采够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一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

  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500元。

  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9.2由于乙方的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

  9.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9.5因乙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节。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1.1报价书内容包括二楼室内、走廊装修、一层办事大厅装修、楼梯间装修及装修部分照明、开关、插座等项目。

  11.2报价书中约定的材料必须有国家环保认证书,进场后须经甲方验收后使用,否则该批材料不合格处理。

  11.3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11.4保修期为一年。

  11.5水电费按决算价的0.5%扣除。

  11.6对居民的财产造成损坏者,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7报价单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2.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施工图纸说明2、工程项目一览表3、工程预算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筑装饰工程合同范文 篇10

  买方: 卖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由买方向卖方订购办公家具一批(详见清单),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共识:

  一、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rmb(小写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1、此合同一经双方签订,买方即付总货款的 __________%(计rmb__________元)。卖方收到预付款后开始备货。

  2、货款的__________%(计rmb__________元)于卖方交货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两日内全部付清。逾期支付,买方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卖方财务损失。

  3、由于买方原因导致交货期推迟到15天以上的.,买方必须另付一期货款,其数额加上预付款之和必须达到总货款的80%。

  三、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日期:卖方收到买方预付款次日起__________天内。

  五、1、货物的运输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

  2、货物的安装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

  六、卖方有责任提供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卖方对所有货物保修__________年,但人为损坏除外。

  七、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卖方延期交货时,卖方无须承担责任。

  八、付款方式:1、银行转帐或现金支票:所有支票均须将收款人、帐号、金额等填写完整。

  2、现金:买方支付现金时,由卖方出具现金收据。

  3、银行汇票或电汇。

  九、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否则视为违约,如有此现象发生,对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对方全部赔偿。但双方一致同意变更或终止的除外。任何一方提出款式、颜色等方面变更,均须与对方进行协商并书面确认,还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部门起诉,但无争议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一、本合同由合同正本、合同清单及________________组成。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买方: 卖方:

  帐号: 帐号:

  开户行: 开户行: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