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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活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报告(精选8篇)

  论坛活动范围:党政机关、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企业等举办的各类论坛活动,包括论坛、峰会、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论坛活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报告,希望大家阅读之后有所收获。

论坛活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报告1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婺群组发[2014]17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工作任务。现将我局开展节庆、论坛、展会的摸底和清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将清理摸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局迅速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清理摸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二、及时传达落实,认真开展自查

  我局高度重视清理摸底工作,专门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要求干部职工正确认识清理摸底工作的重要意义。我局对已举办的节庆、论坛、展会活动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通过清查,我局没有违反规定举办的节庆、论坛、展会活动。

  三、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根据婺办发8号文件精神,我局为落实节庆活动初审管理部门,为进一步明确各项节庆活动初审权限,规范各类节庆活动初审程序,我局对今年节庆、论坛及会展活动进行摸底调查,截至目前,未有节庆、论坛及会展等活动申请。

论坛活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报告2

  近年来,论坛活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思想文化交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假冒官方机构、正规组织举办“山寨”论坛活动,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违规收费借机敛财,随意冠以高规格名号,主题交叉重复、内容空泛等问题,造成了经济社会资源的浪费,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为进一步打击整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论坛活动管理,现就各类主体面向社会公开举办的论坛活动(包括论坛、峰会、年会以及其他具有论坛性质的会议活动)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举办论坛活动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主办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活动内容的审核把关和活动全过程管理,确保论坛活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着力提升论坛活动质量,充分发挥论坛活动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规范论坛活动举办主体、名称和内容。举办论坛活动的各类社会主体,应经依法登记、具有合法身份。未经合法登记的企业及社会组织或无实际承办主体不得面向社会公开举办论坛活动。论坛活动名称应准确、规范、名实相符,不得随意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峰会”“高端”“高峰”“巅峰”等字样。论坛活动内容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质量和实效,主题设置不得超出主办单位职责范围,设立分论坛、子论坛、平行论坛应紧紧围绕主论坛活动主题。

  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未经合法登记的主体面向社会公开举办的论坛活动、“山寨”论坛活动、以论坛活动名义进行诈骗敛财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依法打击涉非法集资、非法经营、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查处论坛活动违规收费、虚假宣传等行为。民政部门严厉打击整治举办论坛活动的各类非法社会组织,依法查处在举办论坛活动中存在违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社会组织。表彰奖励主管部门对借举办论坛活动违规设奖颁奖的,采取叫停活动、依法查处、责令整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措施。

  四、规范社会组织举办论坛活动。社会组织举办论坛活动应按章程规定履行内部工作程序,并按其主管单位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论坛主题内容应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与其他单位合作举办论坛活动的,要加强对合作单位资质、能力的审核把关,加强对活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不得只挂名、不参与管理,不得与非法主体合作开展活动。

  五、规范管理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举办论坛活动。除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的论坛活动外,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举办论坛活动,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省部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举办新的论坛活动应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各省(区、市)党委、政府负责审批本地区省级以下地区、部门和单位举办的论坛活动;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负责审批所属机关、直属单位举办的论坛活动。分级分类建立论坛活动保留清单,对清单范围内的论坛活动实行备案管理。各级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原则上不再举办保留清单以外的论坛活动。确有必要新增的,应从严审核论证,按程序报批后纳入清单管理。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论坛活动的审批实行总量控制、严控规模、厉行节约、注重实效等原则,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出席论坛活动。涉外论坛活动按照有关外事管理规定办理,规范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其他领导干部及重要外宾出席论坛活动。

  六、鼓励支持合法合规论坛活动开展。对于组织规范、导向正确、效果优良、影响力大的论坛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应通过加强宣传推介、提供业务指导、给予表扬奖励等方式予以支持,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品牌论坛活动,助推论坛活动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七、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和行业监管职责。论坛活动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论坛活动的全过程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加强对所属单位举办论坛活动的规范管理,各省(区、市)论坛活动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论坛活动的属地管理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本地区各类主体举办论坛活动的规范管理。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论坛活动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

  八、加强对场地提供主体的规范管理。论坛活动场地的主体不得为违法违规论坛活动提供便利,在签订合同、提供服务前,要对论坛活动举办主体的身份真实性、合法性予以核实,不得为未经合法登记的主体提供论坛活动场地。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线索的,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九、规范媒体平台对论坛活动的宣传推广。新闻媒体、网站平台、公众账号不得对违法违规论坛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或为其刊登广告、提供传播渠道;要对论坛活动相关信息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不得不实宣传、夸大宣传。

  十、加强信用管理和社会监督。对于违法违规举办论坛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主体,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外,相关主管部门要将其纳入信用管理范畴。各相关部门要促进信息共享,对于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论坛活动及举办主体予以重点监管。畅通举报投诉途径,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违法违规论坛活动,鼓励合规论坛举办主体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本通知精神,强化责任担当,按照统筹协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上下联动的要求,构建高效衔接、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精准施策,推动论坛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论坛活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报告3

  1、油料系统专项整治内容?

  1.加强油料系统管理:明确油料系统的责任分工、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者的职责责任,确保油料系统运行有序;

  2.完善油料系统技术:深入开展油料系统技术改进,提高安全性、可靠性、使用性能和操作性;

  3.完善油料系统维护:制定有效的安全检查标准、健全维护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确保油料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建立油料系统监督机制:制定有效的监督执行机制,建立油料使用登记制度,提高油料使用效率,预防油料被非法使用。

  2、专项清理工作流程?

  答:包括动员部署、自查整改、整治查处、规范总结四个阶段。

  3、专项清理什么意思?

  优质回答1:

  专项清理是出于整治某种市场行为、某个行业或者突出的问题的需要,由主管部门或多个部门,在较短的时间内从重、从快地进行的检查、处罚行动。

  专项清理,又称为专项治理、专项行动、集中治理,是相关依据规定,对某类突出问题,在一定时期内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针对特定内容和对象开展集中打击或整治,减低该领域突出的局面,继而建立该项工作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持续稳定。

  优质回答2:

  就是专门针对某些不合法规的事项进行清理

  4、一清理两专项是什么?

  “一清理两专项”工作即开展违规兼职清理、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治理、物资采购领域专项监督工作。

  一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理解整治工作意义,做好宣传动员教育工作;二要全面排查、摸清情况,明确整治工作重点,梳理问题清单;三要强化研判,分析问题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四要落实整改,对出现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报、即改,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问题需明确整改期限,形成工作闭环。

  5、十大领域专项整治主要内容?

  优质回答1:

  1,在乡村领域,重点整治农村工程建设质量不高、建后管护不到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公示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

  2,在教育领域,重点整治教辅、校服、学生营养餐采购管理中违规谋利,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不力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等。

  3,在医疗领域,重点整治内外勾结欺诈骗保,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中索贿受贿,对虚假宣传、“大处方泛耗材”、过度医疗监管不力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4,在养老社保领域,重点整治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养老保险管理不规范、贪占挪用、优亲厚友,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及待遇发放等环节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5,在城市住房建设管理领域,重点整治城市规划内违法建设,建设单位不按期、不足额拨付人工费及劳务分包单位或班组长恶意欠薪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委等。

  6,在生态环保领域,重点整治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以及国家、省移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虚假整改、“一刀切”整改、敷衍应付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项整改任务的牵头单位。

  7,在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整治监管责任存在断点、层层下放、弱化,执法不严、走过场,风险排查流于形式,搞被动式、应付式整改,事故背后的政绩冲动和利益至上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8,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重点整治在网络餐饮、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以及未成年人食品监管工作中职责不清、推诿扯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9,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领域,重点整治违规审批、勾结中介、吃拿卡要、“窗口”腐败,私收、乱收停车费等利用停车收费管理公共资源谋私贪腐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网络理政办;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等。

  10,在执法司法领域,重点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插手经济纠纷、逐利执法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

  优质回答2:

  1、开展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行动。2、开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专项治理行动。3、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治理行动。4、开展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送礼专项治理行动。

  5、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治理行动。6、开展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超职数配备和在编不在岗专项治理行动。 7、开展文山会海、检查评比和台账资料泛滥专项治理行动。8、开展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9、开展“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多占办公用房专项治理行动。10、开展党政机关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奢华浪费建设专项治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