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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不放鞭炮倡议书(通用5篇)

最新不放鞭炮倡议书 篇1

  市民朋友们:

  “花果飘香美乐土,新年增色换人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一些市民会选择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这与我市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格格不入。

  “最美,仁爱之城”,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大力倡导文明 、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市文明办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 的天更蓝、地更净、城更幽。倡议具体内容如下:

  1、除大年二十九(除夕)至正月初六、正月十五可适当燃放部分品种的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不在任何场所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2、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影响身边人。

  3、不向行人、易燃物、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在小区楼道、阳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

  4、在规定的可适当燃放时间点,沿街商户不燃放烟花爆竹,以保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

  5、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节后上班,一律不放“开门炮”,为消除陋习做好表率。

  6、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含北门街历史文化街区、水亭门历史文化街区和文昌阁等区域范围,不燃放烟花爆竹。

  7、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公园、山林、草坪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敬老院);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民航、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商品交易市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小高楼住宅区内等按规定禁止燃放的地方不燃放烟花爆竹。

  呵护碧水蓝天,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不放鞭炮倡议书 篇2

  尊敬的朋友们:

  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大家都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你知道吗?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严重的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问题,危害着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

  为了我们共同生活的城市能有一个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为了大家不在雾霾下呼吸生活,章丘市少工委倡议全市少先队员春节期间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小手拉大手,从抵制购买一串鞭炮、抵制燃放一枚礼炮做起,减轻空气污染,降低安全事故发生,为创造一个清新、环保、舒适、低碳的春节贡献红领巾的一份力量。

  队员们,就让我们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们一起写春联、剪窗花、印年画、打锣鼓、做灯笼……用中华民族的传统年俗文化喜迎 “没有爆竹的欢乐中国年”吧 !行动起来,相信叠加的力量足以改变世界!小手拉大手,共筑碧水蓝天!

  20xx.x.x

最新不放鞭炮倡议书 篇3

  xx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朋友们:

  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表达人民吉庆欢乐之情,在我国有着悠久历史,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时过境迁,现如今,当我们从燃放烟花爆竹中获得欢乐的同时,您是否想过其产生的危害?除火灾、意外伤害等安全隐患外,空气污染日益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据统计,每年春节期间,由于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空气中的污染物迅速增加,空气质量迅速下降。烟花爆竹燃放后,会释放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危害物质,没有燃尽的火药及剩余的灰尘也会造成可吸入颗粒物污染,这些气体和烟尘弥漫于空气中,造成空气浑浊,极易引起雾霾天气。

  元宵佳节将至为确保广大居民度过一个环保、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我们就节日期间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如下:

  1、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

  2、不在非法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个人不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不在明令禁止的时段、区域和公共场所燃放;不在深夜、凌晨休息时间燃放;不在不利烟尘扩散气象条件下燃放;不在通风条件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不在建筑物内、阳台、小巷、草坪中燃放;不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嬉戏打闹;不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不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

  3、尽可能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喜庆方式,增添节日氛围。

  4、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放“开门炮”。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劝阻亲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

  6、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销售伪劣产品,做到合法诚信经营。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不放鞭炮倡议书 篇4

  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的一项传统民俗。但是,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在给我们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会危及到我们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为积极保障我们的身心健康,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积极贯彻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现就带头执行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规定,向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好行动者。

  严格遵守《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不违规购买、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积极爱护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良好素质、维护良好形象。

二、做好倡导者。

  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悬挂灯笼、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尤其是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环保志愿者以及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广大学生以及家长要带头积极响应号召。

三、做好宣传者。

  积极宣传和倡导禁售禁燃燃放烟花爆竹的新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禁售禁燃”行为的,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

  美好环境,大家共建。相信,有了您的积极参与和带头实践,我市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一定会取得良好效果,新乡的空气会更清新、天空会更蓝、环境会更加优美。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不放鞭炮倡议书 篇5

  各位:

  为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保护空气质量,防治雾霾天气,维护城区秩序,促进文明县城建设,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城区东至(含),南至以南500米、xx小区、(除下应自然村),西至新过境公路两侧(含、),北至隧道、隧道入口,包括面向城区的周围山体(含公墓及零星坟墓),除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可以适当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党员、干部违反本通告的,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对违反本通告,拒不配合、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治安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违反通告规定,擅自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劝阻和举报,举报电话:110。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xx年xx月xx日